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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是企业法人。根据《公司法》第三条的规定,公司是企业法人,有独立的法人财产,享有法人财产权。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。作为企业法人,公司应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,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。
公司的责任一般是通过公司的董事,监事,经理等高级人员来完成的,但这些人员极易侵犯公司的权益,而损害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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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义务和责任?
一、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,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。
二、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循诚信原则,真诚地执行职务,谨慎、认真、勤勉地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。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同意,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,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。
三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,不在职权范围内履行职责,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害的,承担赔偿责任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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